修桥未按规定设警示标志 轿车冲入河司机向施工方索赔

2017-09-13 20:09:25
  近日,高邮交警部门处置了一起较为特殊的交通事故——某修桥施工队在修桥时缺乏安全意识,在施工路段仅设置了一处不显眼的警示标志,导致一名男子驾车经过时不慎冲进了河里,司机要求施工方承担损失。

  借车晚上外出办事

  桥梁施工,他没看清冲进河

  卢某今年20多岁,高邮人。今年8月19日晚上7点半左右,卢某有事要外出,便向朋友借来了一辆轿车。

  当晚下着大雨,道路较为昏暗、湿滑,卢某驾车沿着高邮市甘垛镇某一条乡村道路由南向北行驶。此时,前方有一处桥梁正在施工,但他没能及时发现,等开到眼前时已经来不及避让了。只听“轰”的一声,卢某驾驶的轿车一头栽进了路边的河里。

  接到报警后,高邮市交警大队三垛中队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,经过全力抢救,车辆损坏较为严重,但卢某无生命危险。

  然而,由于轿车是向朋友借来的,事故的后续处理却有不小的麻烦。车主的妻子知道后,为了此事夫妻俩几番争吵,让卢某也很是难堪。最终,在其他朋友的调解下,卢某答应买一辆同款新车赔给对方,而车主则补贴卢某办证等费用共1万元。

  未按规定设警示标志

  损失惨重,司机向施工方索赔

  好端端地开辆车去办事,却一下子赔进去一辆新车。卢某事后想想,觉得有点不服气,“我正常开的话肯定不会出这样的事,施工方在桥梁附近没有设置警示标志,这才让我没有观察到,出了车祸。”

  因此,卢某找到了施工方,要求对方承担自己的损失,被施工方拒绝。双方争执不下,最终向辖区交警部门申请调解。

  三垛中队接过了这起颇为棘手的案例。为此,事故处理民警先后多次重新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,尤其是针对施工现场的警示标志是否符合规范等方面,进行了反复认证。

  在取得了大量证据的基础上,警方开始着手对双方进行耐心调解,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。交警部门认定,卢某在夜间驾车时,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力,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;桥梁施工方未按规定放置施工警示标志,需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。

  交警部门建议当事双方,在保险公司评估的实际损失基础上,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的责任划分,再作下一步协商。

  警方提醒,建筑、桥梁、涵洞等施工方在施工时一定要按照规定,规范设置醒目的标志,而驾驶人或行人也要密切关注路面路况,小心谨慎驾驶,确保安全行车。

  通讯员 万勇 明宝 记者 刘宁

  【警方提醒】

  借车有风险,需谨慎对待

  借车事故近年来比较常见,由于车主和实际驾驶员不是同一人,在引发事故的后续处理上也导致了不少的矛盾、纠纷。此前,扬州曾有一起案例,在借车发生事故后,保险赔偿打给了车主,但由于借车人与车主的另一位朋友存在经济纠纷,车主私自将钱打给了债主。最终,借车人、车主均成了被告。对此,警方也回答了一些常见的借车问题,并提醒广大车主,借车有风险,需谨慎对待。

  1.保险费到底赔给谁?

  相信处理过事故的人都知道,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将费用支付给车主或保险受保人。不过警方介绍,这并不完全适用于所有情况。“像这种借车给他人发生了事故的,因为开车人是负事故责任的,赔偿也是由其承担,因此在理赔时,开车人可以在协议里要求保险公司将钱支付给自己。若保险公司没有按照协议操作,是违反相关规定的。”

  2.借车出事,谁来担责?

  亲朋好友来借车了,出于面子不好意思拒绝,但借车又可能承担风险,这令很多车主非常头疼,那么,如果借车出了事故该怎么认定责任呢?

  警方介绍,一般情况下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,理应根据其过错自行承担赔偿责任。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,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,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。

  3.借车人死亡怎么办?

  借车出事故造成损害,出借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,出借人明知而出借的,更要承担责任。借车人自己造成损害,属于自担风险,但是出借人明知借车人为无证驾驶而出借,也有过错,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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